时间:2021-12-17 浏览:342
根据校发[2008]15号文件精神和《关于做好2020校内津贴结算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建设与发展实际,发挥校内津贴调节激励功效,鼓励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、学生管理等工作等积极性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与合理原则发放我院调节津贴,制订本细则。
第一部分:固定支出项目
一、科研(论文、著作及课题立项)和教学成果补助(批准文件为申报依据)
1、一类刊物或二类以上项目或国家级教学奖或省级一等及以上 1000元;
2、二类刊物或三类项目(含厅级重点)或省级教学奖二等奖及以上600元;
3、校级教学奖(一等奖及以上) 400元;
4、教学奖(二等奖及以下) 200元;
5、指导学生科研项目比照以上等级相应执行(以上执行以相应文件或复印件为准,指导学生必须为本院在籍学生)
6、推进办学国际化,推选全日制学生出境交流与学习或征兵入队 100元/人
二、科研(教研)课题(项目)申报补助标准(等级以职称评选文件标准为依据)
1、一类项目 600元;
2、二类项目 400元;
3、 三类项目 300元;
三、参加学院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补助(非职务性)
1、 新专业申报与建设工作 300—600元
2、 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与建设 300—600元
四、课程建设补助(批准文件为依据)
1、 省级精品课程(600元/门)
2、 校级精品课程(400元/门)
五、学院常规建设的管理工作
1、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室主任或主持工作副职(1500元/学期);副主任1000元/学期
2、担任青年教师导师工作(500元/学期/人)
3、 学术机构(平台)负责人或主持工作者(1000元/学期)
4、 学生党支部书记(1500元/学期)
5、 工会分主席(1000元/学期)
6、 劳动纪律考勤员(200元/学期)
七、值班值勤补助
1、节假日值班(50元/天)(辅导员工作除外)
2、教学值勤(30元/天)
八.辅导员工作
1.专职:按所管理班级人数计,每生1元补助作为考核调剂。
2.兼职:按管理班级总人数每学期按3元/人补助作为考核调剂。
九、学院设置专项或临时性(非职责)工作的补助(通过院务会议研究核定)。
十、年度考核结果(视为基数部分)
优秀400元/人 合格200元/人 ;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者200元一次。
十一、星期三(包括其它重大)政治或业务学习活动为教职工的职责工作,在签名统计中:
1、无故缺席者,每次按照30元在年度调节总额中扣除
2、请假(20%范围内)按照每次10元在年度调节总额中扣除,超过则按照无故缺席计算(因公务活动如会议,出差等视为出席计)
第二部分:记分项目
一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集体活动(统计说明:一是不包括荣誉性或职务性身份性会议,如党代会、教代会、教研室主任会议;二是不包括星期三常规性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活动)
1、校内活动每次1分/人(以签名或组织者统计为凭)。
2、校外活动每次2分/人(以签名或组织者统计为凭)。
3、其它专项集体项目(以相应部门文件或正式通知为凭,如青功赛、科研沙龙等)。
第三部分:计算方法
一、将学校下拨款额减去固定支出项目的总额令其为A。
二、对A以个人计分之和为权数加权平均得个人的调节津贴设定为B,即
B=个人的固定收入+A*个人计分之和/所有人计分之和
第四部分:附 则
一、分配核算采取个人采取自主申报(专门申报表),学院分配领导组或学院党政联系会议方式审核发放。
二、计分项目每分最高不超过50元计。
三、总额在所有项目分配后余额作为基数发放。
四、其它未尽事宜,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。
五、本分配细则经全体教师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生效。
六、本细则由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或微调。
2020年12月